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內政部有關「役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規定」第2點,業於114年10月31日以台內役字第1141161594號令修正發布。

役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規定第二點修正規定

二、兵籍調查之對象:

 (一)徵兵及齡男子。

 (二)補行徵兵處理之役齡男子。

 (三)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四)歸化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五)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回國居住屆滿一百八十三日者。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05
  • 發布日期: 2025-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