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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后里區公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民政課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專科以上
科系要求:不拘
工作經驗:不拘
語言要求:不須具外語能力,須具備普通台語能力
駕照要求:須具備機車駕照
使用電腦能力:須具有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之能力
有效期間(起) 2026-06-17
有效期間(訖) 2026-06-22
工作項目 1.辦理里辦公處業務。
2.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后里區公安路84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者,請至臺中市后里區公所網頁/公告訊息/機關徵才,下載報名表,並請檢具下述資料(均以A4格式影印,請依順序裝訂),於115年6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臺中市后里區公所民政課」(地址: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84號,連絡電話:04-25562116轉202蔡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檢具資料:
(一) 履歷表(含500字以內簡要自傳並請貼上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付)
二、應徵人員經本所資格審查符合者,視實際需要擇優通知辦理面試,另通知面試者請當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所需檢附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擇優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甄選錄取後,如有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等虛偽不實情事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僱用作業者,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
七、本簡章(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其他 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32,450元)
僱用期限:本徵才為定期契約(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於116年4月中旬前完成報到)職務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解除代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連絡人 蔡小姐
連絡電話 04-25562116-202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6-17
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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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7
  • 發布日期: 2026-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