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規定第二點修正規定
二、兵籍調查之對象:
(一)徵兵及齡男子。
(二)補行徵兵處理之役齡男子。
(三)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四)歸化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五)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回國居住屆滿一百八十三日者。
役齡男子兵籍調查作業規定第二點修正規定
二、兵籍調查之對象:
(一)徵兵及齡男子。
(二)補行徵兵處理之役齡男子。
(三)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臺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四)歸化我國國籍之役齡男子,自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者。
(五)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回國居住屆滿一百八十三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