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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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2.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完整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英文檢定能力證書(無則免附)。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