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設籍前婚姻移民社會救助計畫係為協助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內及遭逢緊急事故之設籍前婚姻移民改善生活並提供緊急協助,補助項目包括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生育補助及產婦營養補助。
一、補助對象:
- 本市列冊輔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內之設籍前婚姻移民,其在臺個人財產未超過當年度低收入戶標準,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
- 實際居住本市遭逢緊急事故之設籍前婚姻移民,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者。
二、申請時間:
- 生活扶助:計畫實施期間內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 醫療補助:得於就診後三個月內(依社會局收到申請表日計算)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 急難救助:得於急難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依社會局收到申請表日計算),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及產婦營養補助:得於事實發生三個月內(依社會局收到申請表日計算)檢具應備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應備文件:
- 申請表及領據(附件1)。
- 申請人居留證影本。
- 郵局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
- 生活扶助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其餘補助請比照本市社會救助各項補助規定檢附相關文件送社會局申請。
四、如有申請疑義,請洽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林社工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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