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保險內容如下:
(一) 保險對象:臺中市依規定參加體(複)檢及軍種兵科抽籤之役男(全年約23,000人次)。
(二) 受益人:殘廢及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三) 承保範圍及保險金額:
1、 意外身故、殘廢保險金:每人新臺幣200萬元整。
2、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每人新臺幣5萬元整。
(四) 保險期間:自自115年3月31日24時起至116年3月31日24時止之以下期間:
1、被保險人自受體(複)檢、抽籤當日零時起至午夜12時止。
2、保險人因體(複)檢住院返回者,自前往體(複)檢醫院之時至返抵居住所時止。
3、被保險人至醫院複檢者,自被保險人前往複檢醫院之時至返抵居住所時止。
二、依規定參加體(複)檢及軍種兵科抽籤之役男如於上述期間遭逢意外傷害事故,請貴所轉知役男於事故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天內通知旨揭公司(承辦人:陳瑞琪小姐,聯絡電話: 02-27765567#295),並通知本局,另各類申請理賠所需文件如下:
(一) 理賠申請書。
(二) 醫療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副本)或住院證明。
(三)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明細(正本或副本)。
(四) 必要時旨揭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五) 其他(視需要提供,如X光片、斷層掃瞄等影像、相關病歷資料獲查詢資料同意書等)。
(六) 存摺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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