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依據
一、賴清德總統原住民族政見─強化原住民族健康服務。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4條、第28條。
三、《原住民族健康法》第13條。
四、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115~124年)。
五、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5期4年計畫(114至117年)。
計畫目標
一、積極布建長照服務資源,發展文化安全照顧網絡。
二、促進穩定人力專業發展,精進文化安全服務品質保障都會地區長照需求,提升多元共融服務意識。
服務項目
一、簡易健康照顧服務:提供基本日常健康照顧服務,使長者健康得以維持,如陪伴服務、測量生命徵象(紀錄血壓及體溫)、衛教宣導、生活照顧服務諮詢等。
二、文化健康及預防延緩失能服務:依據各族文化特色與融入在地生活文化元素之長者需求,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安全之相關延緩失能適性課程,如長者懷舊與頭腦保健、肌力升級與防跌保健、慢性疾病與用藥安全、長者營養與口腔保健、生命教育靈性照顧、失智症認識與預防、老幼共學共好、傳統醫藥保存與保健等相關促進文化健康之多元活動,鼓勵原住民族長者積極社會參與,共同推廣健康部落(社區),以保障其獲得適切生活照顧及在地活躍老化。
三、提供健康營養餐食:長者共餐或送餐服務,提供營養均衡、衛生安全之飲食。
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透過電話或居家關懷訪視其長者生活情形,提供健康照顧簡易諮詢服務,並提供福利訊息或長照資源轉介等相關服務。
五、服務座談及成果發表:邀請長者家屬、在地意見領袖及相關資源連結單位,辦理照顧服務需求座談會;另得運用轄內相關活動辦理年度成果發表會。
六、提供量能提升服務:提供簡易居家照顧服務、陪同外出、陪同就醫、家務協助、陪伴服務、餐食照顧等符合在地需求之長照創新服務之項目。
七、其他配合事項:配合政策推動及宣導,結合相關網絡單位資源,視服務長者需求,落實多元轉介及辦理長照相關政策宣導或活動。另如發現服務對象為政治受難者及家屬,得協助轉介至衛生福利部政治暴力創傷療癒相關資源,以加強其療癒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