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本市推動低碳城市之願景,請宗教場所踴躍申請「宗教場所低碳認證」,並於4月30日前填妥「臺中市宗教場所低碳認證申請表」送本所審核。 低碳認證標章效期3年,認證標章效期已過之宗教場所,請再提出申請。 檢附「臺中市宗教場所低碳認證辦法」、「臺中市宗教場所低碳認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