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一階段對象於114 年10月1日開打,第二階段對象於114年11月1日開打,至疫苗 用罄止,惟倘疫苗短缺,將另行公布開打日期。
第一階段:10月1日起
施打對象: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 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第一階段 (10/1起)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 病人、BMI≥30者、
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11月1日起
施打對象:.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