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溫室設施受損之蘭花產業一級生產型農企業,加速設施重建及修復,恢復生產經營,強化農業防災韌性,農糧署將蘭花產業一級生產型之農企業(具公司或商業登記)納入補助對象。
二、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本(114)年12月31日止,向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連絡電話:06-6830304)提出申請。
三、本案申請資格為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侵襲致結構受損及溫網室塑膠布(網)破損,須拆除進行重建或更新溫網室披覆組件者,並依相關機關出具之受災文件所載受災土地設施面積為上限。
四、檢附作業程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