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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后里區公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須知宣導

一、什麼是職場霸凌?職場霸凌有明確定義嗎?

我國現行法規對於職場霸凌還沒有定義性規定,不過已有法院判決及行政機關行政指導有相類似的定義可供參考。

(一)法院判決

法院實務[1]認為「職場霸凌」,是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被霸凌者的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此外,除了上司對部屬的職場霸凌,也有法院[2]認為職場霸凌也可能發生在部屬對上司,或同儕之間,重點是在被霸凌的人本身是否受有身心壓力,或有人格遭到否定的羞辱感受。

(二)行政機關行政指導

勞動部公告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前言[3]中也特別提到:勞工在職場上遭受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當對待,或遭受顧客、服務對象、其他相關人士的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暴力事件,導致勞工發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甚至危及性命等。這份行政指導中關於職場暴力危害的說明,也可以作為了解職場霸凌的參考。

綜合法院和行政機關的說法,可以說「職場霸凌」就是勞工在職場上受到其他個人或一群人藉由權力濫用或職務優勢,持續對被霸凌者造成冒犯、威脅而產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

二、同仁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辦?

同仁如有職場霸凌處遇除了可向機關申訴外,若有調適等諮詢需求,可利用臺中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所提供的24小時免費諮詢協談專線0800-028-885(您來吧-幫幫我;上午7時至晚間9時)由專業人員傾聽您的遭遇,共同對抗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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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22
  • 發布日期: 2024-05-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