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之國保被保險人,於疫後經濟復甦階段,減輕其保險費支出,同時鼓勵被保險人能儘早繳納保險費,累積保險年資,保障老年基本生活。本次由疫後特別預算加碼補助依規定繳費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自付保險費50%。
為因應疫後加強照顧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被保險人,衛生福利部於112年爭取疫後特別預算,並制定補助辦法以推動旨揭保險費補助政策,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於114年10月31日(含)以前,繳納112年4月至12月的國保保險費,即可享受政府加碼補助50%自付保險費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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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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